一、普通农民如何了解农村政策?
1相关各行政部门官网上都有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供查询,注意是可公开的。2有些政策国家(上级)层面的描述和落地执行其实是差异较大的。3有部分政策会要求只到市、区一级,再往下落地只是口头执行。4理论上村委会成员都是绝大多数村民信任而选举产生的,并且所有活动应该都是经过会议讨论的。
二、农村宅基地政策?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1、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
如果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到城市的,是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的,而且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申请不了的。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农民是只拥有使用权的。
2、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
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要征税早在2018年已经在某些地区开展了,到后期会真正落实到各个省份地区。以前国家没有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所以那时候很多人对宅基地周边进行扩大建房,从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积大范围超出。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不同的地区会一定的差异,举个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积是按照200/㎡来计算。
3、宅基地有偿退出。
国家为了有效利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出现一户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关问题会进行整治。关于这些满足任一种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都会给与相关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按照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来定。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有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确权的
四、农村宅基地继承政策?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该户主的子女不论户口在城里还是在乡村,都可继承。除非塌了不建归集体收回。
五、农村宅基地置换政策?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据我所知1、“以房换房”,置换本镇(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寓房。
2、“以房换租”,主要考虑低收入农户,在社区的农民公寓或镇(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租住廉住房,同时给予一定的货币补贴。不仅置换与否农民自愿,而且置换方式可自主选择。
3、“以房换钱”,直接给予相应的货币补贴,自行到城镇购买商品房。希望对你有帮助
六、农村闲置宅基地政策?
1、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
早在2017年,国家就提出了对于闲置宅基地及房屋的处置办法,在试点地区,也开始实施了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相关政策。据悉,在将会加大力度,进一步鼓励不需要宅基地及房层的农民自愿退出闲置的宅基地,在农民选择退出的同时,可以获得丰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农民朋友的利益。
2、宅基地复垦
据悉,通过宅基地的复垦能够很好的保障农村的可耕地红线,从原则上来说,复垦的宅基地也会交予农民使用,而且,农民在复垦之后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所以,闲置宅基地复垦也不失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
3、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的多元化利用。
目前,在多数的农村地区纷份都在开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新型产业,而通过政策鼓励,优惠补贴等多种方式就能够很好地将闲置农房与宅基地利用到乡村新型产业发展中来,如此,既解决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闲置问题,又能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何乐为不为昵?
七、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
感谢您对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信任。首先,城中村是较为特殊的一种情况,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格,您可以周边房子市场价格作为拆迁补偿基准价。基于您的问题涉及补偿和安置,建议您来所面谈或者是致电咨询,律所电话:010-63797888.
八、农村农民种地补贴政策文件?
农村农民种地补贴政策有小麦补贴棉花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作物保险补贴
九、12345农村宅基地政策?
2021年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
1、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
如果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到城市的,是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的,而且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申请不了的。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农民是只拥有使用权的。
如果说父母是农村的户口,但是你又落户到城市,那么父母在去世后,你是不能继承宅基的。具体来说,就是你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但是不能对继承的房屋进行修建。等到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就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
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要征税早在2018年已经在某些地区开展了,到后期会真正落实到各个省份地区。以前国家没有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所以那时候很多人对宅基地周边进行扩大建房,从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积大范围超出。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不同的地区会一定的差异,举个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积是按照200/㎡来计算。
3、宅基地有偿退出
国家为了有效利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出现一户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关问题会进行整治。关于这些满足任一种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都会给与相关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按照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来定。大部分的地区是按8000-12000元进行补偿,补偿年限为30年,一般是一次性补偿完整。
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
上述的两条“红线”是指不允许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也就是说农民利益的出发点不允许是买卖宅基地,此外不能说已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一项条件,只要农民落户那就必须要退出宅基地。不过这个不是国家全面推行实施的,如果当地政府有这项的硬性措施,你可以维权。
5、不得违反“一户一宅”。
国家已经发布了严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实施“一户一宅”的政策,包括任何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进行建房的。一些地方在实施“一户一宅”后,对宅基地的审批也变得严格起来。其实,国家实施这项制度主要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避免更多的人因为利益而圈地,最终导致很多的村民没地可批。
6、非本村的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有村集体成员的可以享有,非本村村民是无法享受这项福利措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侵占、买卖或以别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也就是说,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若是想在违法买来的宅基地块上建房,肯定是不行的。假如私自买卖被发现了,购买人不仅会受到处罚,并且非法买卖的宅基地也会按照规定收归村集体。
十、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全文?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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