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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婶娘宅基地侄儿可继承吗?

86 2023-11-26 20:34 admin   手机版

一、农村婶娘宅基地侄儿可继承吗?

如果婶娘没有孩子,侄儿可以继承,在我们农村婶娘没有孩子,就是侄儿善养婶娘,婶娘以后才产宅基地都由侄儿继承。

二、如何看宅基地买卖新政:宅基地可跨村镇流转?

还可跨县流转呢。参考浏阳。

土地市场是逐渐越来越自由了。解放资源,更便于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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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是农村宅基地流转?

宅基地的使用权抵押或转让

宅基地流转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抵押或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四、农村宅基地流转年限?

宅基地不存在流转期限,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无偿提供给本村社农户用于修建住房的基本保障。除了每次列行确权登记以外,该宅基地可以着为财产(遗产)由其子女继承。

获得农村宅基地的农户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以出租房子改建房屋!

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应当流转?如何流转?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永久福利,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一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无偿获得一块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珍贵的,特别是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的地区来说,必须经过个人申请,乡镇政府报县级相关部门,通过相关会议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获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流转的。比如,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成员可以将其转让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他成员,但转让后,出让者不得再申请农村宅基地。也就是说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必须慎重考虑清楚,或者自己家里有好几块宅基地,这样才不至于自己在农村无立足之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需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能私自进行,而且不能将其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因此,手中有空闲的农村宅基地是否流转的出去还需要看本村人口有没有需求,地段好的农村应该有机会流转,而相对闭塞的地方则很少有流转的。

六、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宅基地?

常恐秋节至,煜黄华叶衰。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七、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何规定?

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不能向集体成员以外的人流转。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村集体成员之间流转。可以参考《土地管理法》。

八、农村宅基地流转交多少税?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过户的。

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使用权是提供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住房保障福利,所以,国家是明文禁止宅基地转让交易的,也就谈不上过户。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的,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过户费用由当地房产局按当地标准收取。如当地允许农村房屋市场交易,那么就要交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九、成都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出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因此,成都农村宅基地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在流转前必须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且要符合宅基地流转的有关规定。

在成都农村宅基地流转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使用权出现转移或者变更时,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及时登记。

2. 农村宅基地流转实行自愿、公开、公平、有偿原则。

3. 农村宅基地流转必须符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流转之前,应当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咨询当地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士,以确保流转过程合法、公正、合理。

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登记吗?

这些年有不少农村子女走出农村,到城里安家落户。在他们转为城镇户籍后,在农村的父母则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以后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房屋,城镇户籍的子女们还能继承使用吗?

农村宅基地和地上的房屋虽然“形影不离”,谁也离不开谁,但是对村民来说两者的所有权性质却是不一样的,这也就决定了村民对它们的使用和拥有存在很大的区别:

农村房屋属私有财产,可以被合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物权法等相关精神,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这里对继承者的身份并没有过多限制,只要是我国的合法公民就可以,不管你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村民合法的房屋,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拥有,并且还可以对继承的房屋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分配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对自家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村民基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无偿获得的,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村民不用支付任何土地使用费用(不按规定使用的除外)。

由此可见村民对没有所有权的宅基地,在使用和处分上并不具有完全自主的权利,需要按照所有者集体组织的规定进行。因此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村民无权将自己使用的宅基地继承给自己的子女。

“地随房走”,宅基地使用权可“凭房”获得

通过上面解释,不知大家发现一个矛盾点没有:一面谈农村房屋可以被继承,一面却说农村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是农房和宅基地是统一的整体,谁也离不开谁。这种情况下,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房屋)从何谈起呢?

我国民法典里有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也就是说获得农村房屋的同时,可以“凭房”获得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是我国农村房屋的“地随房走”原则,这一政策将房、地矛盾成功化解。这也给城镇子女继承使用农村宅基地提供法理了依据。

但是这里大家需要注意,城镇子女“凭房”继承使用宅基地和村民使用宅基地还有很大的差异,最大的一点就是,城镇子女“凭房”继承使用的宅基地上不允许翻建或改扩建,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也将被集体收回。因为城镇子女不具备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身份和资格,通过继承农房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只是基于房屋,一旦房屋这一条件不存在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城镇子女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因无法依附而被迫放弃。

注意:农村房屋不能被“遗赠”

一些城里人返璞归真,很向往农村田园生活,无奈自己没有农房可继承。此时有人会想到:支付给村民一些费用,要村民以“遗嘱”形式将房屋“遗赠给”没有继承关系的自己,这样是否可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购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之所以有此规定,主要目的为了避免农村集体内土地等资源的流失和浪费以及造成农村土地的不公平利用。因此有专家解释:农村房屋不适用于“遗赠”,也就是说农村房屋不能被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继承”,这也直接制止了想钻空子的人。即便是房主立有遗嘱,但也是不被认可和承认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遗嘱是无效的。

继承房屋拆迁,子女们能获得补助吗?

这里又因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而造成权益主张有所不同。继承者对依法继承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因此如遇到拆迁,并不影响对房屋等地上建筑设施补偿的获得。

但是地下的宅基地是基于继承房屋而暂时使用的,继承者并没有单独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因此遇到拆迁,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得到补偿的。

还要注意:对继承的房屋要格外珍惜

上面也解释了,城镇户籍子女对继承房屋而暂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使用权也将随之失去,由此可见对继承农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无期限要求,只要“房屋”这一前提还在,就可以使用宅基地。

因此这也给我们以警醒:要格外重视对继承农房的保护,延长房屋使用寿命也就延长了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时间。要想延长继承房屋的使用寿命,就需要尽心尽力去修缮、维护、加固房屋。

但是这个维护的前提是不破坏房屋原有的主体结构,一旦破坏整体结构,就等于房屋重建了。一旦被判定为重建,由于没有宅基地使用资格,此时继承房屋下的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而城镇子女也将被迫放弃农村田地,回到城里去生活,再也回不来了。

你对“城镇子女不能离开房屋单独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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