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即申请、审批、登记。
(一)申请。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审批。用户按规定的用地标准,提出建房设想,向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其用地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提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按规定按规定权限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三)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登记吗?
这些年有不少农村子女走出农村,到城里安家落户。在他们转为城镇户籍后,在农村的父母则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以后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房屋,城镇户籍的子女们还能继承使用吗?
农村宅基地和地上的房屋虽然“形影不离”,谁也离不开谁,但是对村民来说两者的所有权性质却是不一样的,这也就决定了村民对它们的使用和拥有存在很大的区别:
农村房屋属私有财产,可以被合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物权法等相关精神,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这里对继承者的身份并没有过多限制,只要是我国的合法公民就可以,不管你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村民合法的房屋,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拥有,并且还可以对继承的房屋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分配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对自家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村民基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无偿获得的,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村民不用支付任何土地使用费用(不按规定使用的除外)。
由此可见村民对没有所有权的宅基地,在使用和处分上并不具有完全自主的权利,需要按照所有者集体组织的规定进行。因此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村民无权将自己使用的宅基地继承给自己的子女。
“地随房走”,宅基地使用权可“凭房”获得
通过上面解释,不知大家发现一个矛盾点没有:一面谈农村房屋可以被继承,一面却说农村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是农房和宅基地是统一的整体,谁也离不开谁。这种情况下,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房屋)从何谈起呢?
我国民法典里有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也就是说获得农村房屋的同时,可以“凭房”获得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是我国农村房屋的“地随房走”原则,这一政策将房、地矛盾成功化解。这也给城镇子女继承使用农村宅基地提供法理了依据。
但是这里大家需要注意,城镇子女“凭房”继承使用宅基地和村民使用宅基地还有很大的差异,最大的一点就是,城镇子女“凭房”继承使用的宅基地上不允许翻建或改扩建,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也将被集体收回。因为城镇子女不具备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身份和资格,通过继承农房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只是基于房屋,一旦房屋这一条件不存在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城镇子女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因无法依附而被迫放弃。
注意:农村房屋不能被“遗赠”
一些城里人返璞归真,很向往农村田园生活,无奈自己没有农房可继承。此时有人会想到:支付给村民一些费用,要村民以“遗嘱”形式将房屋“遗赠给”没有继承关系的自己,这样是否可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购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之所以有此规定,主要目的为了避免农村集体内土地等资源的流失和浪费以及造成农村土地的不公平利用。因此有专家解释:农村房屋不适用于“遗赠”,也就是说农村房屋不能被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继承”,这也直接制止了想钻空子的人。即便是房主立有遗嘱,但也是不被认可和承认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遗嘱是无效的。
继承房屋拆迁,子女们能获得补助吗?
这里又因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而造成权益主张有所不同。继承者对依法继承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因此如遇到拆迁,并不影响对房屋等地上建筑设施补偿的获得。
但是地下的宅基地是基于继承房屋而暂时使用的,继承者并没有单独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因此遇到拆迁,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得到补偿的。
还要注意:对继承的房屋要格外珍惜
上面也解释了,城镇户籍子女对继承房屋而暂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使用权也将随之失去,由此可见对继承农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无期限要求,只要“房屋”这一前提还在,就可以使用宅基地。
因此这也给我们以警醒:要格外重视对继承农房的保护,延长房屋使用寿命也就延长了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时间。要想延长继承房屋的使用寿命,就需要尽心尽力去修缮、维护、加固房屋。
但是这个维护的前提是不破坏房屋原有的主体结构,一旦破坏整体结构,就等于房屋重建了。一旦被判定为重建,由于没有宅基地使用资格,此时继承房屋下的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而城镇子女也将被迫放弃农村田地,回到城里去生活,再也回不来了。
你对“城镇子女不能离开房屋单独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有什么看法?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去哪里领?
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再由村委会向乡镇自然资源土地所拿取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因历年农村老百姓宅基地己完成自建房,但是没有宅基地使用证。这部分老百姓宅基地己经过一次全面核实清查后确权,但是个别老百姓不在家造成无法确权。可以按上面方法进行开展申请。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城市居民农村出资建房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吗?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把农村集体的土地,分配给成员用以满足其住宅建设需要的土地,这种分配给成员的宅基地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而且这种使用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否则宅基使用权的使用人,可以要求侵犯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侵犯以及获得赔偿。
(2)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存在而存在,转移而转移。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因继承、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转让时,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一并转让了过去。
(3)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期限。
六、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扩展资料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的条件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5、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人必须是户主吗?
必须登记户主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八、农村宅基地登记办法?
宅基地登记如下: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九、为啥农村要登记宅基地?
在农村,只有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十、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什么意思?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就是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确权发证,这次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惠民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次确权登记发证,也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综合发证,为不动产权证了,切实减少农村办事流程,也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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