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查询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在网上是无法查询的,只能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土管所查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二、农村无证房屋怎么办宅基地使用权证?
对于没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需根据宅基地空闲的年限决定是否可以确权。参考沛县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确权政策的解读: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同时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以上政策和解读均体现出,当农村的宅基地空闲或者废弃达到两年时,村集体是有权对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或者不给于确权的。所以建议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们及时修建住房,保障自己的宅基地权益。
三、农村房屋后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侵犯相邻权。至于是都侵犯已经却得的土地使用权,要看具体的证据,比如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能否具体到个人。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城市居民农村出资建房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吗?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把农村集体的土地,分配给成员用以满足其住宅建设需要的土地,这种分配给成员的宅基地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而且这种使用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否则宅基使用权的使用人,可以要求侵犯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侵犯以及获得赔偿。
(2)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存在而存在,转移而转移。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因继承、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转让时,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一并转让了过去。
(3)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期限。
六、继承农村房屋后是否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可以建房,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入?
1.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2.不可以建房
3.可以迁户口
总体叙述,你继承了一间危房,仅此而已。
七、农村房屋拆还耕后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权归谁?
据《土地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如果你在农村将自己购买的房子拆了,没有重新再盖,宅基地就自然收归村集体,然后重新由村集体进行分配。
如果现在该宅基地村集体没有重新分配,你可以主张你的宅基地使用权。
重新分配后二十年,期间你没有提出诉讼,你将散失了胜诉权,再起诉没有任何意义。
八、农村房屋使用权面积怎么计算?
农村房屋建筑面积是按照建筑物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按每层外边线包围的建筑物计算。
如果是单层的农村房屋,建筑面积均按一层计算;如果是两层农村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就计算两层楼的外墙线包围的面积,不封闭阳台面积只计算一半。若房屋内部带有阁楼,也要计入建筑面积。
九、农村被继承的房屋不让翻盖加盖。请问怎么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呢?
一、俺农村的房子谁来继承?
房屋继承指不动产所有权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继承关系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个人合法所有的房屋。被继承人也可以设定遗赠协议,将自己死后的财产赠与他人,也可以捐赠给其他法人机构、社会团体等。
如果逝者生前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又或者订立无效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分配原则确定被继承人及被继承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继承关系。在订立了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后,被继承人死亡是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同时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受遗赠人也应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未设立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人也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二、俺收养的子女、继子女能继承房子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被收养的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是符合上述规定的具有继承关系的继承人不能存在法律规定的被剥夺继承权的行为,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的情况。
三、俺孩子是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土地是集体的但是我拥有使用权”,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不属于村民个人,不能被继承。
“俺孩子为了发展已经将户口迁到城里了”“俺闺女嫁到外村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可以因继承关系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那么,怎么能证明那房子是谁的?
事实上,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在我国不动产以登记来确定所属,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所以,无论你是嫁到外村,还是户口迁移到城镇都能继承属于本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
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传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城乡规划法》,只要该农村宅基地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其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给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人可以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包、出租等,只能自用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开发,发挥集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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