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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宅基地包括院坝吗?

267 2023-11-26 11:58 admin   手机版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包括院坝吗?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包括院墙河坝,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规划特别大(张庄村宅基地每家每户一亩地),因为那个时期收割、脱粒、晒谷需要地方,在我们这里以前(1995年土地调整)农村宅基地——七分地;正屋前面有箱屋(厨房,家家户户都烧柴火灶做饭)、有院墙,猪圈(农村基本上都喂猪),再前面还有脱粒、晒谷子的土场!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

农村房产证补办的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以上即是农村房产证补办的流程及费用,详情还需要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自然损坏有补贴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上保险就有补贴的。

四、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随着我国对农村建房用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各地已陆续发放宅基地使用证书。但部分朋友对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书该提供哪些材料?等还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具体介绍下。

一、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登记以“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为前提,“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

2.受理;

3.审核批准;

4.注册登记;

5.核发、变更或者注销土地权利证书。

特别说明: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登记内容必须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和宅基地所在村(社区)进行公告,公告期15日(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其他类型的登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公告。

二、哪些情况不能登记发证?

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3.按规定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未能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的;

4.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身份证明、其他申请材料的,或申请登记的证明文件、调查资料与实地查看情况不一致的;

5.已异地安置或批准新建,需要拆除或承诺拆除的原宅基地;

6.土地权利已被依法征收、没收或收回,原权利人提出土地权利初始、变更登记申请的;

7.除继承和在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经依法批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登记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的;

8.城镇居民非法在农村购买和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

9.因依法查封、预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

10.农村村民非法买卖或转让宅基地的;

11.其他依法不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

三、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

5.门牌(民政部门有效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第4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单位或相关当事人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姓名。如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中如有港、澳、台和外国的机构或者其他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四、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

1.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人员组织、业务指导、审查审核工作;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宅基地的纠纷调处,门牌办理,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的配合工作;

3.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4.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镇(街道)门牌的办理工作;

5.公证机构负责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等公证工作;

6.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配合协助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沟通联系、权属调查、纠纷调解、违法查处等工作。

7.县级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需要的相关材料。

五、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内容?

一、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区别在于使用权的权限: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而国有建设用地就没有上述相关的规定。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物权法》已有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二、办理程序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三、如何补办

补办流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补办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了解到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 的办理流程,补办流程,补办费用,申请材料等一系列资料。大家要注意的是,在申请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的时候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可以进行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不过,农村房屋买卖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使用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向城镇居民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那就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属性,应当认定无效。

(2)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申请、使用都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同意。如果擅自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未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应认定无效。

(3)农村房屋需与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长期以来,对于土地及地表建筑物在法律上的关系我国一直采用严格的“房地一致”原则,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模式。

(4)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如果在集体已有住房和宅基地,那就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了,转让行为应认定无效。

七、农村宅基地房屋分割转让合法吗?

协议有效,因为他们是本村的经济组织成员。另外一户一宅的规定是针对如果把分配的宅基地房屋卖了,再去村集体申请不予批准的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

八、农村宅基地可以连房屋吗?

宅基地怎样建房法律没有规定农民是可以自由使用的

九、农村房屋建造图纸算宅基地吗?

不算,宅基地是单独,建房不算宅基地

十、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租赁吗?

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房屋一般是属于宅基地农户的自住住宅,用于农户的居住和农业生产活动。根据现行政策,宅基地房屋的租赁存在一些限制和条件,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情况说明:

1、宅基地房屋的自用性质:宅基地房屋的首要目的是供宅基地农户自住,用于居住和农业生产。因此,宅基地房屋的租赁通常受到限制,不得随意出租。

2、租赁申请和批准:在某些地区,宅基地农户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宅基地房屋的租赁申请。需要经过审批和批准程序,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租赁许可。

3、租赁对象和期限:宅基地房屋的租赁对象通常限于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特定人群,如农户、农业合作社等。租赁期限一般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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