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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建设标准?

200 2023-11-25 10:15 admin   手机版

一、农村宅基地的建设标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二、农村宅基地建设标准?

前后3米,左右2米,整套不超过3分,。也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如建猪场。

三、城市户口,租赁农村宅基地租赁标准?

没有具体标准 !只需要和宅基地的主人协商就可以了!

四、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租赁吗?

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房屋一般是属于宅基地农户的自住住宅,用于农户的居住和农业生产活动。根据现行政策,宅基地房屋的租赁存在一些限制和条件,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情况说明:

1、宅基地房屋的自用性质:宅基地房屋的首要目的是供宅基地农户自住,用于居住和农业生产。因此,宅基地房屋的租赁通常受到限制,不得随意出租。

2、租赁申请和批准:在某些地区,宅基地农户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宅基地房屋的租赁申请。需要经过审批和批准程序,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租赁许可。

3、租赁对象和期限:宅基地房屋的租赁对象通常限于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特定人群,如农户、农业合作社等。租赁期限一般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五、海南农村宅基地可以租赁吗?

宅基地所有权不能出租,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出租,但农村村民可以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宅基地出租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的改变,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最长可以租赁多少年??

基本案情

刘小某与父亲刘某、母亲、祖母等人属于某村同一家庭户,户主为父亲刘某。1991年该户共分配宅基地并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09年,为偿还家庭债务,刘小某父母与吴某签订一份《宅基地租赁协议书》,约定自愿把属于自己所有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以10万元永久性出租给吴某。之后,吴某建设完成楼房一直使用至今。刘小某认为,宅基地为家庭所有成员共有,父母在与吴某签订协议时未征得其与祖母同意,且吴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被告吴某拆除建筑物并退还宅基地。

焦点问题

双方约定永久租赁期的《宅基地租赁协议书》是否有效?

法院判决

《宅基地租赁协议书》从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内容,以及交易所指标的物分析,其民事法律关系本质上是双方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合同,并非双方所称租赁合同关系,吴某支付的“租金”10万元实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款。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禁止买卖,非经法定程序,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且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专享,具有身份关联属性,用以保障农民的生活、耕作、居住权益的实现,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吴某并非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据此认定该协议无效。

律师说法

1.签订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买卖合同均无效。

签订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或者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扰乱了国家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属于无效合同。同样,由于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为了保障居者有其屋而无偿准予符合条件的村民使用的土地,村民对其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依旧归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不能随意卖出,买卖宅基地的合同,也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属于无效合同。

2.用“租赁合同”之名行买卖宅基地行为之实,不受法律保护。

该约定本质上是永久性转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并非在租赁期限内单纯使用宅基地。永久租赁合同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第705条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属于买卖行为,应按照农村房屋买卖规则认定所谓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因此,此类案件案名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实为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七、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果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并依法登记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就转变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八、租赁到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改建吗?

     答:租赁到农村宅基地可以改建。前提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确属明确,就可以在租赁的农村宅基地建房。

      因为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租赁期间新增建筑物的权属,应根据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相统一的原则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农村宅基地是限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享有使用权,用于建造自己的房屋的农村土地。

九、农村宅基地建房能永久租赁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

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之用。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民将住宅出租给他人,出租期间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是一并出租的。宅基地不允许单独转让,那么当然也不能单独出租宅基地使用权。

十、租赁农村宅基地能盖别墅吗?

不可以,如果是租赁盖房属于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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