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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确权给外地人吗?

277 2023-11-24 06:51 admin   手机版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确权给外地人吗?

农村的宅基地确权只确户口在本集体的成员所占房屋,以及现有原始老宅基地。一切外籍户口的人员不享受本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范围,也没有权力享受本集体确权,只有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确权不可以确权给外地人。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怎样确权?

宅基地确权就是你宅基地的位置,宅基地面积加四邻的证明,村委的证明,最后确权。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宅基地是村集体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

四、农村宅基地确权与不确权区别?

宅基地确权后就拥有了一块起房子的地方,如果不确权起房子都是违法建筑

五、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6、颁发土地证拓展资料一、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1、是土地管理法里的名词。2、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六、农村宅基地确权明细?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七、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有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确权的

八、滕州农村宅基地确权?

你好!请打开“中国滕州网”,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点击“滕州市人民政府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在此页面中点击“市直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公室。其内容就有“关于印发《滕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补充:

滕政办发[2012]9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滕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和枣庄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好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滕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滕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九、农村宅基地确权法?

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6.经过公告后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再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十、农村宅基地确权软件?

下载当地自然资源局客户端即可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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