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随房走还是地走?
随房走。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土地,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转让或继承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房屋转让抵押时,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所以地随房走。
二、农村宅基地是随地走还是地随房走?
农村宅基地是地随房走的。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造住房和生产生活设施所必需的土地,宅基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都需要事先规划好并进行登记备案。如果要更改宅基地的位置,则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因此,农村宅基地并不是随地走的,不能随意更换位置。此外,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在使用宅基地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违规占用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地随房走还是只有砖头钱?
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暂时使用继承的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待继承的房屋灭失(房屋不能重建、翻建等),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四、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法律规定?
地随房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担保法》第36条中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五、农村宅基地随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是地随房走的。
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造住房和生产生活设施所必需的土地,宅基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都需要事先规划好并进行登记备案。
如果要更改宅基地的位置,则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因此,农村宅基地并不是随地走的,不能随意更换位置。
此外,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因此,在使用宅基地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违规占用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六、地随房走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担保法》第36条中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七、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的释义是什么?
所谓“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就是根据《担保法》第36条、《物权法》第182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
八、地随房走的法律规定?
1.
地随房走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2.
也就是在土地建筑物抵押的时候,附属设施和土地使用权肯定都是一并的。
九、房随地走与地随房走的区别是什么?
房随地走与地随房走主要区别是转让的是地还是房。
所谓“房随地走”转让的是土地,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
所谓“地随房走”转让的是房屋,就是转让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时被转让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土地也一并转让。
十、工业用地也是地随房走吗?
看土地使用年限。
(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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