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
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
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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