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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翻盖房子,给批了宅基地,但是二十年不盖,还有宅基地所有权吗?

158 2024-06-08 20:23 admin   手机版

  应根据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政策而定:原则上来说 ,当事人超过一定的年限不在该宅基地上建房的,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要由集体收回的。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 查、县(市)人民 政 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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