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会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个人自建住宅暂行管理指引》中明晰:个人自建住宅不得超过5层;夹层高度不能超过2.2米,≥2.2米按一层算;楼顶梯间不作一层计算;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建筑物总高度指由室外地坪到女儿墙顶的高度)。
简单来说,超出规定的层数和高度,均视为超高建设。一旦超过规定高度,就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个人自建房一定要符合个人自建房高度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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