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重庆农村租用土地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2、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3、宅基地可以流转
根据调查,全国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闲置的。我们已经按照三权分置,把这个使用权这个市场适度放活,允许他们来租赁,但是我们也必须把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做好。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你把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他的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4、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因此宅基地政策不仅要求宅基地只能一户宅,还要求利用闲置宅基的,宅基地如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以流转的。政策还规定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了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二、农村闲置荒地如何租用?
如果你想租用本地闲置荒地,得从该闲置荒地的使用权归属来具体确定,如果该闲置荒地的使用权属于某位村民个人,那你可以找这位村民就该闲置荒地使用权流传进商议,如果该闲置荒地的使用权原来属于村组集体,你同样可以找村组要求流转,最后通过使用权流转完成使用权证变更即可。
三、村支部租用我家宅基地?
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也属于国家的自然资源,私人只有居住权确没有买卖权和转租权。村支部和你是没有权利办理租用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四、租用农村荒地建房合同效力?
租用农村荒地建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农村,村村都有荒地,这些荒地是村集体财产,农村村委会利用村荒地出租企业或农户建房,荒地出租收的出租金,是集体收入,村可以荒地出租金为村小学教学设备更新,让村五保户安享晚年,为军属家庭提供补助等
五、租用宅基地建民宿是否合法?
农村宅基地是给村民建自住房屋用的,宅基地不能买卖,不能建商品房,也不能出租。
六、光伏工程如何租用农村用地?
光伏工程用地,只能租用农村的废弃地,禁止占用农田。
七、农村建设用地租用标准?
1.第一步:与相关部门签订合同,就租金支付、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赁地块状况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2.第二步:合同签订完成后,承租人需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出租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第三步: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完后,承租人手里会拿到一份“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上面将规定土地租赁年限,一旦年限满了以后,租赁土地使用权也将会终止。
八、农村的房屋租用协议请问合同应该怎么写?
你这个字体看起来真的比较费劲,我们有律师版的出租合同,关注后私我,我给你一份。
九、农村水田能租用多长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期限,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确定。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
十、农村修路国家可以租用吗,谢问?
国家不是租农民土地,而是征用土地修路。相关政策如下: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必须对征收土地范围、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公告,对补偿费标准存在疑问的,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听证。
国家修建道路需要占用农民的承包地等,均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支付土地征收费,具体标准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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