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如何更名?
来自北京中复律师的答案:
您好,以下是关于宅基地更名的流程,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所需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换名程序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受理、公告、审核、收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宅基地确权后改名字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要同一个村集体;改名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不可私自更改,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国土局或者土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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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宅基地能否更名?
首先回答你,这是可以的。但是要变更使用证必须到相关部门,也就是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办事程序如下:
1、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2、 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3、 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4、 由所报国土资源局 需提交材料 1、 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2、 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3、 变更理由4、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5、 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三、农村宅基地和房子如何更名?
农村房子过户可有意思了,有的时候房子能过户,宅基地过不了,因为继承人可能不是本村户籍,宅基地给不了。
首先你要看你们是不是本村户籍,是的话,直接去当地房产、土地部门过户就行,具体流程和手续,他们都有流程。
四、农村宅基地变更名费用?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需要提交的手续是:
1登记申请书(原件) ;
2原夫妻身份证明(验 原件留复印件) ;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4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提供离婚手续 (验原件留复印件)
(1)民政局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2)法院调解离婚的提供>(3)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
5契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要求:原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需要交纳的费用:交易费:住宅 3 元
五、宅基地证如何补办和更名?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宅基地证变更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也就是一句话,有变化的,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宅基地证变更,以便符合实际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农村宅基地证如何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证变更的手续
(一)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六、农村宅基地更名给子女最新规定?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益,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将农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赠与子女,则需要子女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属于统一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如果子女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户口迁入到城市,则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
2、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近几年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提出要严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而无论是在宅基地转让还是在宅基地的赠与的过程中,购买宅基地以及被赠与人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否则宅基地将不能够过户,同时也不能够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
3、必须要签订赠与协议
在进行农村房屋赠与时候,父母与子女还必须要签订赠与协议,在签订好赠与协议之后,需要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协议进行公正,即找村委会以及乡级部门盖章,才能够到宅基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将宅基地转让或者赠与子女或者他人的农民朋友需要注意,尤为宅基地是农民朋友的固有权益,如果将宅基地转让或者赠与他人之后,就相当于放弃了宅基地的资格权,所以在赠与他人之后,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将不能够在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
七、通州宅基地证更名去哪里办?
通州农村宅基地更名,应该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办理,现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也能办理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是不能更名的,因为,在农村宅基地建房报批时,谁申请的,就是谁的使用权的,没有权属资料,是不能更名的。
如果你需要宅基地建房,又符合建房用地使用条件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建房用地使用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安排宅基地的。
八、父母死后宅基地证可以更名吗?
老旧房作为遗产可以通过继承过户。无农房的宅基地地块,不能进行继承,不能重新确权登记,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使用。这是从事村建国土工作的笔者,结合现行政策给出的答案。
第一,去世父母的老旧房,通过继承的方式可以变更产权人。去世父母的老旧房,属于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作为遗产的老旧房,可以由其子女继承,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继承人提供的原产权证、继承公证等资料进行重新登记确权,从而实现房屋产权人的变更。因“地”随“房”走,该老旧房屋的宅基地也会在新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中相应进行明确。继承农房的,对继承人没有限制条件,城镇户口、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通过继承过户。只是通过继承过户到城镇户口、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头上的,因不具备使用该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资格,对该老旧房不能改扩建,只有维修修缮。继承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改扩建该老旧房需遵从“一户一宅”的规定。
第二,若去世父母有无农房的宅基地地块,只有作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时才能优先申请使用。这一种无农房的单一的宅基地地块,存在的可能性极小。即使大家口头上所说的“有”,很有可能实际上为“无”,只是集体经济组织未严格按规定对房屋灭失的、批准后2年内未修建的宅基地进行收回而已。就农村的实际来说,那就是一块可用于建设的集体建设用地,因无“房”,对当事人来说已无意义。
这种因无“房”对当事人已无意义的宅基地地块,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只是单纯的作为一块集体建设用地存在,其支配权为集体经济组织。若该宅基地地块原有合法使用人的子女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申请使用。
综上所述,父母去世的无农房的宅基地地块不能继承,也不能更名过户,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优先申请使用;老旧房作为遗产,可以通过继承重新确权过户。
九、关于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更名手续?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农村宅基土地证使用证如何办理更名手续?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去村开证明,带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乡镇的国土所办理更名手续,祝好运!
十、宅基地怎么更名?
谢邀,实名反对以上全部回答(也不是全否定啦,就是他们说的不具有操作性)
首先,我要搞清楚题主说的宅基地是空地还是房子加土地,如果只是一块空地,根据相关法律,是在法律层面上不承认使用权归谁的(因为不能进行确权登记),但是,农村都是按传统和历史使用习惯来走的,所以只要村集体认可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分给你爷爷的,那么这个使用权就应该由你爷爷的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和使用,一般就以家庭分书(也就是题主说的爷爷留下的那张纸)为依据了。这些都是建立在农村使用习惯和家庭协商基础上的,不具有法律效应,但是一般只要没有特别大的争议,默认都是认可的,如果真的出现争议和纠纷,也是村一级或者镇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是房子加土地,或者是曾经有房子且保留着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这个使用证是法律认可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房子还在,那么就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给你,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手续登记为你的名字。如果是有房子,但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没有登记过土地证,根据相关法律,达到祖业房产标准的,也可以直接提出登记为你的名下(这种情况无法公证,一般需要像公证一样由你爷爷的所有合法继承人签署同意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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