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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宅基地纠纷如何判

264 2023-02-04 18:07 彭红   手机版

一、民法典宅基地纠纷如何判

法律分析:农民之间发生宅基地权纠纷时,当事人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协商不成的,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乡(镇)政府和土地管理办公室等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时,应书面说明:申请人。对方的名字。地址;申请处理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附有争议地块示意图;相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接受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申请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件及相关证据。逾期未提交答辩材料的,不影响处理决定。受理单位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农村邻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农村邻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利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互相谦虚,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谈判失败,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等受理机关申请处理;

3、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后15天内向上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后30天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只能在村里集体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而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里集体所有。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村里集体转让,经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三、民法典中关于宅基地的规定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中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而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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