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农村有建设用地许可证能建房吗?

56 2023-01-27 15:52 奚思   手机版

一、农村有建设用地许可证能建房吗?

农村有建设用地许可证是可以建房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农村建设住宅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依法经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也就是说,农村建设用地是能够盖房子的,但是如果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有建设用地不充许建住宅。农村建设用地一般用于公益事业,比如建学校幻儿园敬老院等。

二、农村宅基地上可以建房吗

宅基地上经批示可以新建房。建房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施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建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建房。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符合土地利用的规划,利用的是宅基地和空闲地是可以自己建房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条件

国家虽然对农村房屋建设进行了限制,但是不代表农民都不能建房,如果各位想要在农村建房,首先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无论是翻建旧宅子还是重新建新房子都要符合当地建房规划,各位农民们一定要注意以下建房条件:

1、在建宅基地之前一定要在申请审批,而且一定要确保建设的新房在审批范围内2、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分户条件,合理合法批到宅基地的人家可以建新房3、老宅基地被判属于危房,可以建新房4、翻建旧宅基地。1.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庄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2.农村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排住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农村可以自己建房子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申请审批。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身份---本村村民

2、当地政策----允许翻建

3、合法审批(自己申请---村---镇---国土分局---国土局---市政府,完成审批),过程中可能需要公示。

4、建管所开准建证,国土分局开许可证

5、国土、建设、村委现场放线,按批准位置和面积建房

6、竣工验收,建房户申请土地证7、闲置两年以上宅基地,村委会可经合法程序后收回。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