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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农村宅基地的政策?

95 2023-01-27 12:26 闵彬   手机版

一、2010年农村宅基地的政策?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你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不会的办理的,可以多多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

1、什么是宅基地:在2010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中,给出一个权威的定义:“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一户一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法律上对宅基地的规定是简单明确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宅基地建设住宅的要求: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第五项规定:“经济条件较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允许村自治组织对新申请宅基地的住户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试点方案由村自治组织通过村民会议讨论提出,经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实施,接受监督管理”。第六项规定:“宅基地审批应坚持实施“三到场”。接到宅基地用地申请后,乡(镇)国土资源所或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明确建设时间并受理农民宅基地登记申请。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符合规定的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第七项规定:“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取得权。农民申请宅基地的,乡(镇)、村应及时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

二、农村审批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审批宅基地的条件:

1、无住房家庭;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 分居 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3、因国家建设原 宅基地 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5、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建的;

6、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7、因外出打工、上学、被 劳动教养 、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

8、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

1、继承人是农村集体成员;

2、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

3、不与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子女。

农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 宅基地 的条件: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四、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 申请条件为: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 结婚 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找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 宅基地 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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