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的宅基地确权,这个其实就是当地村支部的事情,宅基地以前是每一家都有的,但是后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一些新成立的家庭就没有这个东西了,去要这个东西理论上是应该有的。但是一直没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村支部不干活不给他就好好弄,另一方面就是当地已经没有合适的土地是分给大家了。
自己觉得第1种可能性会更大一些,因为农村其实人口密度并不大要说,农村缺什么都可以理解,但是缺土地,这一点不能理解。因为农村那么多宽广的地方,随便找一小片地,村支部只要是出台了,这个文件公布了几天,大家没有什么意见,这个土地他是不归属于任何人的归属于村支部,那把这个土地划给对方就是你的宅基地了,这事就结束了。没有那么复杂,但是村支部不想好好做这个事情,那这事情就解决不了。
说当地没有闲鱼的土地了,这个可能性比较低,除非说当地人口确实是特别多,然后村子也都是老村子了很多年了。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是当地可以分的土地都分的差不多了,剩下都是有权属的了,村支部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土地短期内可以理解,但如果说是一年以上都没有,那基本上就是没有了。因为正常来说有土地的话,几个月就能找到权,属的问题村支部想去解决就能解决。
村里面解决不了可以到镇上,镇上解决不了,到县里面这事情总能得到解决,就是看大家愿不愿意花足够大的时间和精力了,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得找到原因,也就是先找这个村支书村长去协商这个问题,为什么我的申请一直没有回复是卡在哪个环节了?是说没有闲余的土地还是说手续走不下来呀?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去哪个环节求上去解决。
符合申请宅基地确不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达到分户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村里没有或者不够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批准宅基地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申请宅基地的。如果达到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继续等待一段时间,等条件符合之后再申请,当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觉得你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去问问是不是申请资料出现了什么问题,然后再去重新提交一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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