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审核征迁合同
征迁合同是指政府征收土地时与土地所有人签署的一种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征收土地的条件、征收的土地面积、补偿标准等内容。对于土地所有人和政府来说,征迁合同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征迁合同的审核是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的过程,对保护土地所有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我们该如何审核征迁合同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审核征迁合同的法律依据
审核征迁合同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依据,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征地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而征迁合同就是在征地程序中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
其次,还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拆迁条例》等都对征迁合同的审核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二、审核征迁合同的内容
在审核征迁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征迁的土地面积和范围:要核实土地面积是否与政府公告或相关规划一致,范围是否清晰明确。
- 补偿标准和方式:要审查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土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 合同的签署方:要核实签署合同的政府部门是否合法授权,签署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 合同的条款: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合法、合规。
三、审核征迁合同的程序
审核征迁合同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收集相关文件: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土地征收文件、征迁合同以及土地所有人的相关证件等。
- 对比核实:将征迁合同中的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比核实,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 征求意见:可以邀请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参与审核,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进行专业评估。
- 出具审核报告: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征迁合同的审核报告,详细说明审核过程和结果。
- 建议修改:如果在审核中发现了问题或不合规的地方,需要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四、审核征迁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审核征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 准确理解法律:审核人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的了解,确保审核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 审慎细致:审核过程需要仔细、细致,不能马虎处理,以免出现疏漏。
- 保护土地所有人权益:审核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土地所有人的权益,确保其合法合规。
- 保密工作:审核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个人信息和政府文件,需要做好保密工作。
五、审核征迁合同的意义
审核征迁合同的意义不仅在于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还在于保护土地所有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合法合规的征迁合同能够有效防止非法征地、恶意拆迁等问题的发生,为土地所有人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审核征迁合同还能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的信誉度和公信力。只有在实施征地征迁工作时,依法审核征迁合同,才能使整个征地征迁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总之,审核征迁合同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土地所有人的权益,也影响着政府的形象。通过法律依据,正确审核合同内容,并注意一些审查方法和注意事项,才能确保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2021年农村征迁九个步骤?
2021年农村征迁一般需要九个步骤,包括政府部门调查、公告和征收决定、与农民协商补偿方案、签订征收协议、安排安置和补偿款发放、拆迁和改造、验收和工程移交、公示和监督、以及归还土地和资产。
这些步骤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农民之间的充分沟通、协商与合作,确保征迁过程合法、公正、公开、透明,并且能够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安置。
三、农村房屋征迁需要哪些公示公告?
农村房屋因城市发展需要征迁,应事先向广大村民发出书面告知书,征求村民意见,并与村民逐家逐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现在,国家规定,未与村民达成协议,严禁強拆
四、征迁房合同纠纷
征迁房合同纠纷及其解决办法
征迁房合同纠纷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法律问题。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在进行城市更新或重大建设项目时,政府通常需要对居民进行征迁,并与居民签订征迁房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然而,由于各类因素的存在,征迁房合同纠纷也随之而来。
征迁房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
在征迁房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包括:
- 征迁补偿金金额不公平
- 征迁程序不合法
- 征迁房屋使用权转移问题
- 征迁安置房质量问题
- 征迁过程中的赔偿问题
这些问题给征迁户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带来了困扰,需要依法解决。
解决征迁房合同纠纷的途径
为了解决征迁房合同纠纷,相关各方应该积极采取合适的解决途径。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解决办法:
1. 协商解决
征迁房合同纠纷的第一步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坐下来对纠纷进行讨论,寻求一个互利的解决方案。这需要双方都保持冷静,并且愿意妥协。
2. 仲裁
如果协商无果,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办法,通过仲裁会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评估,最终做出一个有约束力的裁决。
3. 起诉
作为最后的手段,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征迁房合同纠纷,受害方可以选择起诉。起诉将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问题,律师将为受害方提供法律支持。
征迁房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
征迁房合同纠纷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适用,以下是一些与征迁房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
- 《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 -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法律法规,对城市房屋征收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法律法规,主要对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了管理,其中也包括对征迁房合同的规定。
- 《合同法》 -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础性法律法规,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也适用于征迁房合同纠纷。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进行了规定。
如何避免征迁房合同纠纷
为了避免征迁房合同纠纷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建议:
- 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了解补偿政策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 要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征迁项目的进展。
- 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
- 在整个征迁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总之,征迁房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双方保持理性和耐心。通过合适的解决途径,依法解决纠纷是最好的选择。
五、征迁办 属于 哪个部门
征迁办属于哪个部门
在中国的城市建设和国土规划过程中,征迁办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么,征迁办到底属于哪个部门呢?接下来,本文将深入探讨征迁办的职责与作用。
1. 征迁办的定义与职责
征迁办,全称为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征迁办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城市征地和房屋拆迁工作。
征迁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 制定征地与房屋拆迁的政策和规划
- 组织征地与房屋拆迁的实施工作
- 监督征地与房屋拆迁的过程和效果
- 解决征迁中的纠纷和问题
-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2. 征迁办的隶属关系
征迁办属于国土资源部的下属机构,是国家对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的专门机构。征迁办的设置旨在规范和指导中国各地的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征迁办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征迁办在城市规划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 征迁办的作用与意义
城市建设中的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征迁办的存在与发展,对于保障城市建设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征迁办通过制定政策和规划,为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执行依据。在法律的基础上,保障了征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征迁办负责组织和监督征地与房屋拆迁的实施工作,防止出现滥用职权、侵害利益等不正当行为。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征地与拆迁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此外,征迁办还负责解决征迁中的纠纷和问题,维护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 征迁办的改进与发展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进步的步伐,征迁办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与发展。
首先,征迁办应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确保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征迁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其次,征迁办应积极引入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实现征迁工作的精准化和高效化。
另外,征迁办还应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促进信息的畅通和共享。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构建和谐的征迁社会环境。
结语
总之,征迁办作为国土资源部的下属机构,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的统一管理机构,征迁办通过制定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效果等多方面的工作,保障了征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征迁办的不断改进与发展,城市征地与房屋拆迁工作将更加规范和科学,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土地征迁案例?
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
一、王风俊诉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北京市房山区因轨道交通房山线东羊庄站项目建设需要对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拆迁,王风俊所居住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该户院宅在册人口共7人,包括王风俊的儿媳和孙女。因第三人房山区土储分中心与王风俊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三人遂向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房山区住建委)申请裁决。2014年3月6日,房山区住建委作出被诉行政裁决,以王风俊儿媳、孙女的户籍迁入时间均在拆迁户口冻结统计之后、不符合此次拆迁补偿和回迁安置方案中确认安置人口的规定为由,将王风俊户的在册人口认定为5人。王风俊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相应的行政裁决。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王风俊儿媳与孙女的户籍迁入时间均在拆迁户口冻结统计之后,被诉的行政裁决对在册人口为5人的认定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王风俊的诉讼请求。王风俊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用地单位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入户、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的规定,王风俊儿媳因婚姻原因入户,其孙女因出生原因入户,不属于上述条款中规定的暂停办理入户和分户的范围,不属于因擅自办理入户而在拆迁时不予认定的范围。据此,被诉的行政裁决将王风俊户的在册人口认定为5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被诉的行政裁决,并责令房山区住建委重新作出处理。
(三)典型意义
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当中,安置人口数量之认定关乎被拆迁农户财产权利的充分保护,准确认定乃是依法行政应有之义。实践中,有些地方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简单以拆迁户口冻结统计的时间节点来确定安置人口数量,排除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特殊情形,使得某些特殊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理需求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本案中,二审法院通过纠正错误的一审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正确贯彻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则,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婚嫁女、新生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特别关爱。
二、孙德兴诉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2月10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普陀区政府)作出普政房征决(2015)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包括孙德兴在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在完成公告房屋征收决定、选择评估机构、送达征收评估分户报告等法定程序之后,孙德兴未在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征收补偿方式,且因孙德兴的原因,评估机构无法入户调查,完成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价值评估工作。2015年5月19日,普陀区政府作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向其送达。该补偿决定明确了被征收房屋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数额,决定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经入户按实评估后,按规定予以补偿及其他事项。孙德兴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二)裁判结果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所载内容并结合前期调查的现场勘察结果,认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面积、位置、建筑结构、建筑年代等,并据此作出涉案房屋的征收评估分户报告,确定了评估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设施及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因孙德兴的原因导致无法入户调查,评估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价值,故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载明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经入户按实评估后按规定予以补偿。此符合《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并未损害孙德兴的合法权益,遂判决驳回了孙德兴的诉讼请求。孙德兴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评估报告只有准确反映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人才有可能获得充分合理的补偿。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行政机关和评估机构依法依规实施评估,同时也离不开被征收人自身的配合与协助。如果被征收人拒绝履行配合与协助的义务导致无法评估,不利后果应由被征收人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形,在孙德兴拒绝评估机构入户,导致装饰装修及房屋附属物无法评估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对上述财物确定补偿数额,而是在决定中载明经入户按实评估后按规定予以补偿,人民法院判决对这一做法予以认可。此案判决不仅体现了对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值得注意的是,以个案方式引导被征收人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的依法征拆工作,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王江超等3人诉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避险决定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吉林省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对向阳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王江超等3人所有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后王江超等3人与征收部门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11月19日,长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2015年4月7日,经当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出鉴定,认定涉案房屋属于“D级危险”房屋。同年4月23日,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九台区住建局)对涉案房屋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在催告、限期拆除未果的情况下,九台区住建局于2015年4月28日对涉案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王江超等3人对上述紧急避险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紧急避险决定无效、责令被告在原地重建房屋等。
(二)裁判结果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紧急避险决定所涉的房屋建筑位于农用地专用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应按照征收补偿程序进行征收。九台区住建局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对涉案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一审判决撤销被诉的紧急避险决定,但同时驳回王江超等3人要求原地重建的诉讼请求。王江超等人不服,提起上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房屋应当由征收部门进行补偿后,按照征收程序予以拆除。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提出危房鉴定的申请主体应当是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而本案系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主体不适格;九台区住建局将紧急避险决定直接贴于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墙,送达方式违法;该局在征收部门未予补偿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作出被诉的紧急避险决定,不符合正当程序,应予撤销。但王江超等3人要求对其被拆除的房屋原地重建的主张,不符合该区域的整体规划。二审法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在行政执法活动尤其是不动产征收当中,程序违法是一种常见多发的违法形态。本案中,被告为了节省工期,对于已经启动征地程序的房屋,错误地采取危房鉴定和强制拆除的做法,刻意规避补偿程序,构成程序滥用,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此种借紧急避险为由行违法强拆之实的情形,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行为,彰显了行政诉讼保护公民产权的制度功能。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昭示了行政程序的价值,它不仅是规范行政权合法行使的重要方式,也是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在土地征收当中,行政机关只有遵循行政程序,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才能实现和谐拆迁,才能符合新时代
七、农村坟地征迁补偿费用要怎么分配?
用农村坟地征迁补偿费用是将坟墓迁出的包干费用,是土地使用权人对实际使用人(即坟主后人)的赔偿,且该赔偿是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的补偿。农村坟地征迁补偿费用不同于遗产,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坟地征迁补偿费用在公民死亡时是不确定的,只有在公民死亡后且存在坟墓迁移时才可能产生。
由此看来,农村坟地征迁补偿费用不能作为遗产定性处理。再看,可否把农村坟地征迁补偿费用看作物权,因补偿费用分配产生纠纷作为物权保护纠纷处理呢?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坟地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不是私人财产,按理说由坟地征迁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属于村集体成员所有。
即使说后人去祭拜坟主,可以理解成坟主后人对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开发商拆迁坟地所赔的款项,也不能完全理解成是对坟地使用权的赔偿,这笔款项还包含对坟主后人精神的补偿。再看,能否将此作为不当得利处理?《民法通则》关于不当得利规定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有构成有四个要件:一方取得利益,另一方受有损失,利益与损失间具有因果联系,没有合法的依据。我们应该注意,通常我们说的利益、损失是物质方面的损失,可以量化。
八、农村征迁有户口无房子有补偿吗?
农村征迁有户口无房的有补偿吗,如果户口在本村,又没有自己的房子,我觉得在拆迁的时候,也应该适当的给补偿,一般户口在农村的情况下,都有自己的房子,除非自己把房子给卖了,可是户口还没有迁走,只要户口还在本村,我觉得应该给一点补偿。
九、买的农转非迁回农村享受征迁待遇吗?
买的农转非迁回农村可以享受征迁待遇,不过要看具体情况,就是户口性质问题,如果当时买的农转非户口是空挂户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非农业户口,转回农村是农业家庭户,这类的可以享受征迁待遇,如果迁回农村是空挂户口,就不能享受征迁待遇。
十、征收起诉谈判技巧征迁
征收起诉谈判技巧征迁专家指导
征迁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占用民用地或者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对被征收人提出赔偿。在征收过程中,征收起诉及谈判是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本文将针对征迁的技巧和起诉谈判进行深入探讨,以帮助被征迁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征迁的技巧
在征迁的过程中,被征迁人需要掌握一些技巧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征迁的技巧:
- 了解法律法规:被征迁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寻求征迁专家的指导:征迁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征迁人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 合理评估土地价值:被征迁人应当对自己的土地进行合理评估,以便在谈判中争取合理的赔偿金额。
- 保持沟通: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征迁进展,并反映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 寻求其他居民支持:与其他被征迁人合作,增加谈判的力量和影响力。
- 掌握法律途径:了解相关的法律途径,如诉讼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争议。
征收起诉谈判技巧
当征迁与政府的谈判进展不顺利时,被征迁人有时需要采取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征收起诉谈判的技巧:
- 准备充分:在起诉前,被征迁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 选择合适的律师:律师在起诉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被征迁人需要选择有经验、专业的律师来代理自己的案件。
- 制定战略:在起诉前,征迁专家可以帮助被征迁人制定合适的战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反驳政府的主张。
- 利用舆论影响:通过舆论的力量来推动政府更加重视被征迁人的权益,增加谈判的筹码。
- 加强团结:与其他被征迁人加强联系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持冷静:在征收起诉谈判中,被征迁人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被情绪左右。
征迁专家的指导
征迁是一项复杂的事务,涉及诸多法律和政策。为了更好地应对征迁问题,被征迁人可以寻求征迁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征迁专家是对征迁问题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他们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为被征迁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征迁专家可以帮助被征迁人评估土地的价值,制定合理的赔偿方案,并在征收起诉谈判中为被征迁人提供专业的代理服务。
结论
征迁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征迁起诉及谈判是被征迁人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方式。掌握征迁的技巧,寻求征迁专家的指导,能够帮助被征迁人更好地应对征迁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被征迁人在遇到征迁问题时,应当及时寻求专业的征迁指导,合理使用征收起诉及谈判技巧,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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