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的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在常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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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的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在常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