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几年前,村里分土地,一女孩分到土地,但现在已经嫁人,户口迁出,她的兄弟有一儿子这十几年都未分到
这是集体土地,除了集体产权共有人,也就是村里的人,其他外人是无权将这块土地分给他人的,她老公肯定是没资格的。
土地不可以直接判给这个儿子,因为即便现在这个女孩没资格拥有这块土地了,也是由村里进行收回后,再做处理,而不是直接判给他人。
二、我们村之前承包500亩土地给外村人,现还有8年才到期,现在提前发包25年给另外第三者是否符合法律
承包给外村人需要本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否则是无效的
三、我太公的房子,在乡下属于村里的,我太公已经过世,我们可以去造新房子吗?
可以去造老家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土地是集体性质的。
四、由于只在村里摆席结婚并未登记一起一年后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提出分手那如果男方要求反还身价钱(婚钱找媒人谈好的钱)是否应该反还吗?(懂法的上吧!)
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德观念都是应该返还的
五、我们村最近几年要拆迁 我家旁边有一亩半地也会被占用,我想知道种植什么树面或者其它的东西可以得到较高
我们那边种花椒树,核桃树的补助应该也很高,销路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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