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动迁后再次遇到动迁?
不能。从法律上讲,已经享受过动迁补偿的,不能再次享有动迁补偿,除非第一次补偿安置后居住仍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高行老街动迁后造什么?
在高行老街动迁后,可以考虑建设历史文化街区,保留原有的风貌和建筑,同时也可以在其中融入一些现代元素,打造出一个文化旅游区。此外,还可以在该区域内建设一些商业和服务设施,吸引更多的游客和市民前来消费和观光。
三、合肥规划公示后多久会动迁?
还要看当地的政府,
对规划进行公示后什么时候会动迁这问题,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就可以开展动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四、农村户口的人,考上事业编制后,还是不是农村户口?
户口跟编制没关系,但是公职人员家庭一般不能被纳入农村低保、特困、贫困户等范围内。部分省份开始探索试行公职人员退出农村户籍,不再享受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及新申请宅基地等资格,全国而言,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五、门面动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来自北京中复律师的答案:
您好,如果您的房屋所在地属于国有土地,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那应当获得的补偿有: 1、被征收房屋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其中,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征收方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加以评估确定。
对于房屋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一般是根据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加以确定。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还要看您当地的政策。
如您在征地拆迁中,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早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对您有帮助,感谢点击赞同和喜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知识,欢迎关注我们!如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10-53384199,15650798851。
六、后谟老村什么时候能动迁?
后谟老村是我国残留的少数民族聚居村之一,由于历史原因,其建筑结构和安全状况较为落后,居住条件较差,给居民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诸多方面带来了困扰。因此,为尽快改善这种不利状况,政府已经开始了动迁工作,力争将后谟老村的居民迁到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中去。目前,后谟老村的动迁工作已经启动,相关人员正在积极地进行规划和准备工作。但是,由于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包括土地、资金、环保等方面的考虑,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完成。预计在一到两年的时间内,后谟老村的居民就可以搬迁到新的居住地了。总的来说,政府对改善后谟老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是高度关注的,各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后谟老村的动迁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并给居民带来更好的生活和未来。
七、动迁后是否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八、居家桥路栖山路动迁后建什么?
居家桥路栖山路动迁后将建设新的居民住宅区。原因是为了满足人口增长和城市发展的需求,居家桥路栖山路的动迁计划将原有的建筑拆除,并在原址上建设新的住宅区。这样可以提供更多的住房供给,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新的居民住宅区可能会采用现代化的设计和建筑技术,以提供更舒适、安全和环保的居住环境。同时,可能会考虑配套建设公共设施和便利设施,如学校、医疗机构、商业中心等,以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此外,新的住宅区还可能会注重社区建设,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九、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迁往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而农村户口迁出后,对于留守在农村的家庭而言,面临着宅基地的处理问题。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合理处理方法。
1. 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变现。如果您与其他村民达成共识,可以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从而获得一笔补偿费用。在转让过程中,建议您与买家签署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免发生纠纷。
2. 宅基地的出租
除了转让使用权,您还可以考虑将宅基地出租给他人。农村宅基地的出租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确保合法合规。在出租过程中,建议您与承租人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同时,您也需要定期关注宅基地的使用情况,确保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宅基地。
3. 宅基地的发展利用
除了转让和出租,您还可以考虑将宅基地进行发展利用。根据当地的规划和政策,您可以选择发展农家乐、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将宅基地变成收益来源。在选择发展项目时,建议您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并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同时,申请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和环境评估报告,确保合法合规。
4. 宅基地的集体合作开发
如果您周围的村民也面临宅基地处理问题,可以考虑与他们进行集体合作开发。通过集体合作,可以实现规模效应,共同筹集资金,推动宅基地的开发项目。在集体合作开发过程中,建议您与村民成立专门的合作社或合作组织,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
5. 宅基地的公益利用
除了商业利用,您还可以考虑将宅基地进行公益利用。您可以将宅基地出租给社会公益组织或政府部门,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或社区建设。在进行公益利用时,建议您与承租方签订详细的使用合同,明确使用宅基地的用途和期限。
6. 宅基地的自主利用
如果您有充足的经济实力和时间,也可以选择自主利用宅基地。您可以进行个人农业种植或养殖,将宅基地打造成自己的理想家园。不仅可以享受大自然的美景,还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在自主利用宅基地时,建议您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总之,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多种多样。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在处理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另外,建议您与农村留守家属充分沟通,共同商讨宅基地的处理方案,维护家庭和睦和村庄发展。
十、佳木斯动迁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郊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动迁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西郊中兴以南地区广大住户 为配合国家棚户区改造拆迁大政方针 现要求中兴以南地区持户口簿 不动产证以及身份证以及1寸免冠照片到拆迁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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