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已转走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
如户主去世,户口本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由集体收回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产灭失后再收回。
家人户口已迁走,就不是该村村民,集体应该收回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产是私有的,就不好收回。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直至其灭失。在宅基地上拆旧盖新,村集体不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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