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才能享受低保?通俗的解释政策:1、因家庭中有老弱病残,而达不到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2、完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3、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4、因失业,暂时无法就业的。
如果有病,须有县级(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二、怎么给?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低保线”!我们这里规定的“低保线”是每人每月280元标准。即:扣除你和你家人每月收入,不足部分给你补上。比如,我家3口人,每月总收入600元,平均每人200元,那么,离低保标准280元还差80元。那么80元X3人=240元。
那么,差的这240元,政府每月给你补上。但,如果你的月收入等于或者超过280元的标准时,政府则要停发给你的补助。
如果你及你家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法自食其力,无任何经济收入,那么,则可以全额享受每人每月280元!
综上,关键要看你家目前的总收入!如果,你能申请到低保,那更好。如果不能,我建议你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爱心救助或者大病救助。
我是基层工作者,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我说一下2021年度低保户的申请要求。
一、申请低保户需要的条件是: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文件明确要求申请低保的人员,必须是本区域户籍家庭(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设定并通过各类媒体和政务公开栏、村(居) 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布),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包括全体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家庭财产的认定比较复杂,你可以先用排除法,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就不用提出申请了,因为提出申请也不会通过。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一)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正常使用的经营性(有营运证的出租车、网约车、大中型货运汽车、面包车,经营性车辆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家庭因家庭成员发生重病、其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除外)、享受型(豪华汽车)、消费型车辆(年检正常在用的代步车,不包括已被相关部门强制报废、注销或抵债的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2辆除外);生产型用车不属于本条款限定范围;
(三)2年内购买价格超过6万元的船舶(生活必需居住型除外)、机械(工程机械、车床)、大中型农机具等,但购买后因家庭成员发生重病、其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外;
(四)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五)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前一年内或享受救助期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新建或扩建私房(正常维修、危房改造、倒房重建、易地搬迁回建住房除外)、购买商品房或宅基地、豪华装修住房,但在实施过程中遭遇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除外;
(六)拥有2套以上(含2套)产权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农村居民家庭原有宅基地住房废弃不用,以唯一商品房作为居住用房的,可按仅有一套住房认定);
(七)家庭成员的日常消费行为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实际生活水平或有与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的;
(八)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
(九)有工商注册的家庭(家庭主要依靠小型个体经营收入维持生计,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除外);
(十)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子女自费高价择校就读的或者有子女出国、出境(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的除外);
(十一)对于出借身份证购买车辆、开办企业、购买房屋等在享低保对象,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确认不属于本人拥有的,给予3个月期限办理手续,超期未办理的,不予纳入低保(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过户的,涉事双方进行公证后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证明后除外);
(十二)申请前6个月内存在大额财产转移(包括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金融货币变动以及房产、车辆过户等)行为且不能说明合理用途的;
(十三)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3次(含)以上;
(十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的情形。
二、当然,政府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并且明确了特殊对象资格条件:
整户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其以下家庭成员,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一)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不考虑供养人经济状况);
(二)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三级、四级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不考虑供养人经济状况);
(三)低收入家庭中依靠子女供养或配偶扶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四)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
(五)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六)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且卧床不起1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
(七)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1年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八)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
(九)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且自愿接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作为特殊救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低保审核认定时不入户、不核对、不评议、不公示)。
三、如果觉得自己符合申请条件了,就可以提出申请。怎样做呢?
一是户主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当面或通过低保自助申请平台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是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三是按规定出示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在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署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受理后,政府工作人员于15个工作日内,入户进行调查核实,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发起核对。核对工作机构通过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金融、证券、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住房公积金、水产畜牧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机动车、就业、养老金、保险、住房、农机、农业补贴、存款、证券、个体经营、纳税、公积金、渔船油价补贴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出具核对报告,核对报告作为在认定申请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时的参考。
审核通过后,在村屯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线索的,重新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再次作出初审意见,并重新公示。
通过后就可以了。
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发或者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
(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无正当理由3次(含)以上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
(二)有与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的;
(三)主动放弃法定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合法收入的。
(四)为了骗取或多占低保金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
同时政策明确: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 保障金的,由审批机关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依法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系统,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情节严重的,处以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至于你说的“今年60岁,无儿无女独身无经济来源”的情况,其实是可以申请五保了,就是申请特困供养,因为特困供养的政策救助金比低保金要高得多,并且是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这五个方面的保障,一条龙保到死亡的。
申请要求类似于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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