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们采取逐案审批和产业指导目录的外资管理方
式,这种管理方式虽然产业政策导向性强,但是审批环节多, 行政成本和营商成本都较高,已不能适应国际资本流动新趋势 和对内对外开放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涉外投资审 批体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人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 理模式。
为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去年国家加快推 进外商投资体制改革,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由全面核准制改为有 限核准加普遍备案,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大幅下放鼓励 类外资项目核准权,仅对限制类和对中方有控股要求的外资项 目实行核准,其余外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管理;所有需要备案 的外资项目均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绝大多数外资项目实 现属地化管理。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探索负面清单的管理 模式,2013年外资准人特别管理措施为190条,2014年进一步 减少到139条,进一步提高了开放度和透明度。今年将在四个 自由贸易试验区深人探索这一管理模式。此外,今年将在广东 省对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除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电 信、文化等领域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外,公司设立及变更的 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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