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 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 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 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 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 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 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 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 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 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农业部、发展 改革委、税务总局等负责)
怎样加快农村金融创新?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支持金 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对涉 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落实涉农贷 款增量奖励政策。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严格落实监管主 体和责任。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 保险。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完善农业发展银行风 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补充制度,加大对粮食多元市场主体人市收购 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对达标县域 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加快完善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 运作机制,研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鼓励金融 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 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
支 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 业务。深人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 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快农村 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 共享。
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 品保险。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试点。探索建立农产品收人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 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
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完善 财政与金融支农协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 债。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深人推进 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 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 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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