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以及年生猪出栏量达1万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等重点场所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小散养猪场(户)进行排查清理,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提高重点养殖场的生物安全保护水平。
强化野猪监测巡查,严防疫情通过野猪传播扩散。
强化消毒灭源工作,2019年12月底前,生猪养殖大县要完成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建设,统一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其他县要根据自身实际,布局和推进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建设。
规模化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完善清洗消毒设施,开展专业化清洗消毒工作。推行车辆凭消毒单据运输生猪制度,降低车辆带毒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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