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办是政府部门管属,是农业主管部门,一般名称为农委或农村经济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检疫。卫生、工商、公安、物价、税务、环境保护、规划、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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