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养猪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境评价。按照《环保法》和《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首先要到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然后到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评价,接着要到农业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不到要求是不允许建场和养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