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算
1、养老保险:按照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办法一次性补缴15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缴费比例为18%。区级财政按照计算的应缴费额给予75%补贴,个人承担25%。其中60周岁至70周岁人员每增加1岁缴费总额递减5%。凡2012年5月25日前办理的人员,50周岁至60周岁个人承担16551元,区级财政承担49653元。
2、医疗保险:申请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手续自愿申请办理。2012年5月25日前申请办理的人员,其补缴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为33491.70元。
3、原征地农转非抵扣人员应一次性缴清养老保险费后,方可按本标准办理参保缴费。
4、2012年6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其养老(医疗)缴费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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