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二次报销流程: 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新农合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
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新农合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的,不过,只有以下这些病才可以享有二次报销的权利,比如: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唇腭裂、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结肠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0种疾病。
另外,新农合二次报销也是有一定的报销标准的(起付线为1万元),具体如下: 起付线以上~2万元(含2万元)按50%报销;2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按60%报销;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按75%报销;20万元以上按80%报销。当然,各地实施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的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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