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怎么买卖?
楼主所说的是地产房,呵呵,是可以出售给城里人的不能出售给城里人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集体土地并非宅基地.至于税费全国并无统一标准。是由乡镇的国土资源局和建设部来定的。像大连,一般是房价的3%。其它地方就不清楚了!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能拍卖吗?
两种情况:
1、如果是私人宅基地的自建房,只能由本村人买卖;
2、如果是村民委员会下属的集体公产房,在向当地信用社抵押借款后无法归还后,由信用社提请法院可以进行拍卖。
三、农村集体土地的自建房可以抵押给个人吗?
物权法第十六章第184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宅基地是其中之一。182条建筑抵押建筑占用的建设用地一并抵押。所以个人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以上是法律规定,不知你们当地情况,你还是问清楚的好。
四、城镇集体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区别?
区别: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从土地性质来说,城镇土地只有一种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土地,而农村与城郊的土地则相对复杂,除了国有土地外还有归属于农民集体的所有的。这些土地包括农村的农民住房宅基地以及自留山、自留地等。由于这种性质的差异存在,导致农村的土地拆迁与城市拆迁有很多的不同。
五、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规定?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大类,一般来说集体土地不得租赁,如果需要租赁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规定,提出申请,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租赁。根据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对于想租赁集体土地的个人或者团体一个个具备怎样的资格呢?
对于那些私自将集体土地出租给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行为是无效的,若想将集体土地进行出租,必须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会改变需要一定面积集体土地的性质,然后再按照修稿后的土地性质进行出租。
六、农村集体土地的分类?
农村集体用地分为建设用地和生产用地,其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类型就分为宅基地以及公用企事业用地,这两用地就是用来在农村集体用地上建设房屋等生活生产不动产用的,而自留地则不能用以建设房屋等,只能用以生产生活用地等。
七、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赠送?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而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使用者只有管理和使用的权利,没有权利赠送给别人。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八、农村集体土地如何查封?
法院对村集体土地可以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 24 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 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 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 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九、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十、农村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算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吗?
农村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算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农村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实际就是宅基地证,自建房的房产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明,现在都改发不动产登记证,是上面两个证合并为一个证,就是确权登记宅基地和房产信息的一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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