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国家特级教师怎么样评定?

187 2024-01-20 10:07 admin   手机版

国家特级教师是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多年,教学能力突出、业务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相应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和贡献的高级教师的表彰和奖励,其评定一般分为以下程序:

1.提名比选:首先,由基层学校、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特级教师进行提名,然后由专家评审组从提名人选中遴选推荐对象,决定推荐人选名单,最后公布推荐名单。

2.终审: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进行咨询鉴定和现场考察,最终确定有资格获得国家特级教师称号的人选。

3.公示:公示通过审批的国家特级教师名单。

4.授予:由国家教育部在全国师范大学召开颁奖典礼,正式授予国家特级教师称号,并发给证书和奖励金等荣誉。

总体来说,国家特级教师的评选凝聚了国家对教育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教育工作者的高度认可,评选标准十分严苛,需要拥有深厚的学科基础、过硬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获得该称号的教师代表了国内教育行业的最高水平和典范,具有较高的社会荣誉和影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上一篇:返回栏目
下一篇:王后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