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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取现条件? 扬州公积金租房取现条件?

262 2023-11-29 10:19 admin   手机版

一、福州公积金取现条件?

福州公积金取现购房或退休,购房可以带上购房合同。退休带上身份证,退休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二、扬州公积金租房取现条件?

扬州租房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个人夫妻名下均无住房账户,已连续足额姬存满三个月且开户满92天。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三、公积金取现条件新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5、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按异地转移业务办理。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9、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2、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13、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四、年晋城市公积金取现条件是什么,公积金取现可以取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五、南昌公积金怎么取现?

     一般有一下几种情况可以取现。

     还贷款,一年可以取一次,还了多少就取多少(只要你公积金账号里的钱足够);装修可以取钱,如果账号里的钱够装修,就把装修花掉的钱取出来;然后就是退休后,可以一次性取出自己账号里所有的资金。

      公积金就是强制帮你存下的一笔钱。

六、调动公积金如何取现?

所需的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单位领取)、身份证、提取资料、提取银行账号,假如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上一公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在原公司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所需资料中要包括离职证明(原公司提供),流程同上,办理提取手续后,通常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后到下一次提取应该间隔一年以上。

七、上海公积金取现方法?

本人拿有效证件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把个人的银行帐户提供给他们,等通知,过段时间就可取现了。

八、公积金取现多久到账?

公积金提取一般都是3天到账。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一般公积金会在3个工作日内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然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你的个人结算账户,第4天就可以到ATM机查询提取你的公积金了;但是不同地区审核时间不同,有些地区会慢一些,因此具体时间还要看具体情况。

九、常州公积金手机怎么取现?

常州公积金可以线上提取,前提是要先网上签约

  第一步:先办理签约业务。签约业务每个职工只需要办理一次,以后在网上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都可以省掉这个环节了。可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签约、修改密码。

  点击查看常州公积金线上签约渠道

  第二步登录公积金中心各线上业务渠道(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厅”、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以及第三方APP)按照提示依次办理即可。

十、公积金可以异地取现吗?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能在异地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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