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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跟农村户口有什么区别???急

148 2023-01-25 01:24 谢凝   手机版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

在如下方面:

1.居民户口即城镇户口。也叫非农业户口从事非农业生产没有田地分配.而农村户口即是农业户口,包括渔民牧民等从事农渔牧业生产,有田地分配。

2.劳动与就业方面的差别。城市户口相比农村户口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城市有一个劳动再就业的政策,政府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就业方面同城市在就业方面的投入相比会少很多。

5.城市户口有最低生活保障。

6.事故赔偿不一样。城市户口按照城市人均收入来赔偿,农村户口则按农村人均收入赔偿

农业户口优势:

第一,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若赶上拆迁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

第二,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因此,只要出很少一部分钱,男的到60岁,女的到55岁,每月就最低可以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相反,非农业户口的人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自己买养老保险。

第三,有些地方医疗保险村里全包,不用出一分钱。如果生病住院,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第四,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费用也不用自己出,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第五,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第六,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不罚款。

第七,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城镇户口的好处:

1、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比商品房最少便宜2000多每平方。

2、子女上学:这大家比较清楚了,除了免除小孩借读费,最主要的是可以上个好学校。(外地学生的借读费小学、初中、高中,交多少都不一样,每学期都和学杂费一起交)

3、上某城市的大学本城市的户籍考生比省属线低20分。

4、社会保险,除了医保要高些外,特别是养老金按城镇户口返还的要高很多。

5、有些城市针对本市民有很多创业的优惠政策。

6、如果失业可享受城镇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证金(低保)。

7、有某城市户籍的退休人员可以办理老人证,享受很多福利。

8、有些单位招聘要求本城市的户口。

9、生活便利,有些城市很多事情对外地户口有诸多限制,比如开户籍证明、计生检查、身份证丢失都需要跑回老家办理,还有在医疗、生育保险、宽带电话等方面。

如果当事人不是农村户口,就不能享受本村集体的利益分配,就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的成员;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居民户口即城镇户口。也叫非农业户口从事非农业生产没有田地分配.而农村户口即是农业户口,包括渔民牧民等从事农渔牧业生产,有田地分配。

劳动与就业方面的差别。城市户口相比农村户口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城市有一个劳动再就业的政策,政府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就业方面同城市在就业方面的投入相比会少很多。

从入学上来说,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学校资源不一样,农村孩子上学需要去城镇,或住校或来回跑,而城镇户口的孩子优先入学,甚至有的学校去上学还要当地户口才办理入学。

从房屋上来说,农村户口祖辈遗留下来的宅基地、新生儿分配的宅基地,有地可以自己盖房子, 而城镇户口现在大都需要购买房子。

城市户口有最低生活保障。

事故赔偿不一样。城市户口按照城市人均收入来赔偿,农村户口则按农村人均收入赔偿。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并不等同于“非农业人口”、“农业“城镇居民”实际上是指城镇常住人口。即在城镇有固定的居所在城镇居住,在城镇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及生活来源并且户口落户在城镇的人员;或者户口虽然未在城镇落户,但是其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并且达到一定期限的人员。所以,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应认定为“城镇居民”。因此,是否属于“城镇居民”并不以或并不仅仅以户口或户籍为标志。

“城镇居民”不仅包括户口登记为“非农业人口”的并且居住在城镇的人员;而且包括居住在城市或小城镇的,户口登记为“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以及户口虽然尚未在城镇落户,但是其已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并且已经达到一定期限的人员。“城镇居民”所包含的主体比“非农业人口”要广的多。因为:

1、“非农业人口”户口人员,其居住、工作、生活均在城镇并且其户籍也落户在城镇,其户籍与居住、工作、生活的环境和地域是统一的;“非农业人口”自然应当认定为“城镇居民”。对这一点,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司法审判实践中是没有争议的。

2、登记为“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等户口的人员也应定性为“城镇居民”。

其一、这几种户口是“农业人口”户口的演化;其虽然发源于“农业人口”户口,是“农业人口”户口的发展,但其已不同于“农业人口”户口。其是已经进城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的农民,或因在城镇有固定的自有房屋,或因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并且均因此生活在城镇,从而因为符合公安机关户口管理所规定的一定的条件,其户口迁至所居住的城镇后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口类别。此时,他们的户口在户籍管理类别上已不再是“农业人口”,而是城镇“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等类别。

其二、在客观上,持此类户口的人员进城后已经不同于农村居民,他们已远离土地和农村,既不以土地为生产资料,也不以土地耕作为收入来源,并且不在农村居住和生活。他们在城镇已经有了自己固定的住所,居住在城镇、工作在城镇、生活在城镇;尽管在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类别上其户口是“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或“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等户口,还不是“非农业人口”户口,但事实上他们已经融入城市或城镇,已经是城镇常住人口。

其三、国务院批转的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小城镇户籍管理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县级市市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凡是在上述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已在小城镇办理的篮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因此,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等户口均应登记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持以上户口的人员均应认定为“城镇居民”。

3、《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在理论上依据“劳动能力丧失说”而设定,是根据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具体情况,来计算受害人未来的收入损失;同时,并考虑职业因素对受害人未来收入的影响。《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在理论上采取“继承丧失说”而设定,并确认“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因而,《司法解释》第25条、第29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财产损失的赔偿;而未来收入损失和财产损失的大小往往与受害人当时的居住、工作(职业)、生活的环境和地域休戚相关的。

户口仍在农村尚未迁至城镇,但其已“人户分离”由农村进入城镇,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并且达到一定期限的人员,其已融入城镇,职业环境、居住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收入和消费标准均发生了变化。如果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其遭受的收入损失和财产损失等实际损失完全不同于在其进城以前作为农村居民所遭受的损失。前者后者相比,前者的损失要大的多。

因此,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规定,对虽然是“农业人口”户口,但“人户分离”到城镇连续工作、居住、生活达一年以上,而且其经济收入、生活来源已与农村和农业生产相分离的人员,也应作为城镇常住人口,将其视作“城镇居民”。

因而,“农村居民”也仅指系“农业人口”户口且在农村居住、生活并以农业生产为自己生活来源的人员,即农村常住人口。

具体来说福利方面:城市人口有“低保”农村则无。

是农村户口的,国家会分给土地种地,有农村户口才有土地承包,此外还不享有城市户口在福利方面的待遇。 居民与农民相比,好处之一是,他们的子女可以在户口所在的城市读书,而进城的农民工子女要交一笔数目不菲的赞助费或借读费才能就读,或者只能去那些被政府有关部门赶来赶去、朝不保夕的贫民子弟学校读书。好处之二是,农民进城要“买”暂住证,城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地不用暂住证,到广州、深圳等城市则不管你是农民还是居民,只要你的户口不在这个城市,按规定都得“买”暂住证,中国人还得暂住中国。以前要进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即党政机关和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居民户口。

一位朋友告诉我,城市户口不用交纳农业税等各种款项

城市户口经常被提到的一大好处就是,可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不过现在好像有反趋势,就是农村户口不愿意转出来城市户口,因为转出就没补贴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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