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租住人员”及其子女入学,分两类情况:一是“有户无房”,即有长沙户口,但无房产(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长沙城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或新迁入长沙),其父母在长沙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由所辖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是“无户无房”,即暂不属于长沙户籍,又无房产(租房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由所辖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
上一篇:返回栏目
下一篇:52岁城镇户口没有社保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