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搬迁补偿
国家没有具体规定,但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标准!
二、谁知道关于农村搬迁的有关法律规定??《搬迁法》《拆迁法》
县或乡镇政府会向你所在村庄公示拆迁公告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会具体到拆迁安置协议中。
你承包的或分配的耕地,村委会按照统一的标准给予补偿;你所居住的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也会根据统一的标准结合房子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各地对各地的标准不是一致的,由当地政府根据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出台的拆迁补偿标准而实施,此种标准在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的网站上都有政府文件栏目予以公示。
三、拆了一半村庄剩下的村庄怎么办?
拆一半一般两种情况。
老项目,开发主体为开发商,资金链断了,拆不起了。这种情况只能等开发主体这个开发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以这种形式将这个项目转交给其他有实力的公司才能继续。一般这种情况很难继续下去,因为基本都是拆完了赔本的买卖。
四、农村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搬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的程序为: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五、明年全国农村搬迁
【法律分析】
并不是所有的农村都要实施统一搬迁,需要搬迁的村庄有以下几类:第一类:生存条件恶劣的村庄这类村庄主要是指一些贫困山区,通讯交通不便,人员居住分散,自然地质灾害频发,存在地方性疾病,就算国家持续投资建设,也未必能脱贫致富的村庄。第二类: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这里村庄主要指的是一些沙漠边缘地带或半沙漠地带的村庄,自身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如果再加上人类长期活动,自然生态会得到严重破坏。这里村庄存主要存在饮水困难,通讯交通不便等原因。所以只能整村搬迁。第三类:影响城镇整体规划和建设的村庄文件指出要加大城乡一体化建设,而对于一些城镇周边存在的村庄,如果不搬迁,势必会影响城镇的规划和建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农村整体搬迁没有房子的咋办
【法律分析】
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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