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灌溉水中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硝基苯限量》(GB 22573-2008)、《灌溉水中甲苯、二甲苯、异丙苯、苯酚和苯胺限量》(GB 22574-2008)废止。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cn)查询。
农业灌溉用水标准20121,农业灌溉用水标准就是应该在允许的规划内的河流和田间小景进行灌溉,没有批准的河流使用灌溉是违法的,20121年,国家颁布了灌溉用水标准,主要不能破坏水利资源,在国家政策的允许情况下,可以灌溉利用江河湖泊。
按照我国地表水五个等级,可用于农业灌溉用水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为评价我国地表水水质,我国有关部门曾对全国878条河流,总长度为87100km的河流水体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我国地表水可分为五级,其污染程度和可利用情况如下。
一级水: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渔业用水标准,占评价河流总长度28.1%;
二级水:轻度污染,符合地面水水质卫生标准,可作渔业用水,经处理后可作饮用水,占总长度39.5%;
三级水:较重污染,可作农业灌溉用水,占总长度19.5%;
四级水:重污染,不符合农业灌溉要求,占总长度6.8%;
五级水,严重污染,占总长度6.1%。
为评价我国地表水水质,我国有关部门曾对全国878条河流,总长度为87100km的河流水体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我国地表水可分为五级,其污染程度和可利用情况如下。一级水: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渔业用水标准,占评价河流总长度28.1%;二级水:轻度污染,符合地面水水质卫生标准,可作渔业用水,经处理后可作饮用水,占总长度39.5%;三级水:较重污染,可作农业灌溉用水,占总长度19.5%;四级水:重污染,不符合农业灌溉要求,占总长度6.8%;五级水,严重污染,占总长度6.1%。
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①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 19 000元;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 000元;水库荒滩每亩 补偿300元。②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混凝土结构)每 个补偿15 000〜20 000元;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①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 19 000元;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 000元;水库荒滩每亩 补偿300元。②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混凝土结构)每 个补偿15 000〜20 000元;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