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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

116 2024-06-30 01:01 admin   手机版

一、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

什么叫国有建设用地,我这么说看你可以理解不,农村的地叫集体土地,分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村名建房子,水渠,道路的地就叫集体建设用地,相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就是城市里建房子的地 地只有是国有建设用地才有可能进行挂牌、出让、建设等。

二、国有建设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有什么不同?

1、使用年限区别:

集体建设用地年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

国有建设土地用地年限:不同用地性质使用年限不同。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2、土地收益区别:

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产权允许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开发。

3、转让买卖方面区别: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使用权人应当持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土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三、商服用地是国有建设用地吗?

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我国把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等三大类,建设用地又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八个二级分类,从二级分类可以看出,商服用地属于建设用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怎么办理临时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不能办理临时用地,土地管理的特性征就是用途管制,国有建设用地就是用来开发的,通过供地搞建设,供地可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出让使用权,临时用地是用来临时使用的,一般不超过两年,如果是办理了临时用地,有可能影响供地。

五、城中村建设用地什么意思?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4、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六、农场怎么变成国有建设用地?

农场如果想变成国有建设用地,就必须招商引资国有企业投资,使用土地建设厂房,才可以变成国有建设用地。

七、国有建设用地可以建房吗?

国有建设用地,要获得审批才能建房。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无论单位或个人想要建房的,都需要依法申请国有国土,但是有情况例外,一种是获得批准的企业或住宅,另一种是获得批准的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因此,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国有建设用地可以出租吗?

 是的,国有建设用地可以出租。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等相关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此外,出租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同时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

九、国有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区别?

国有建设用地是指用于服务社会,如商用、居住等方面的用地。而工业用地则是指用于工厂企业建设的用地。

出现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称呼来源于城市的规划。一个城市的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交通方便,有赖于城市规划的合理性。所以,规划中往往确定了工业用地的位置,居住用地的位置等等。

十、厦门城中村建设用地什么意思?

厦门城中村建设用地指的是厦门市政府在历史原因和城市治理需要的背景下,将城市中原有的没有正式地产权或者规划的城中村地块,进行规划和开发,作为城市的住宅用地或者公共设施用地。这样可以有效改善城市居住条件,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在建设城中村用地的过程中,政府会依据征地、拆迁、规划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同时也需要充分征求村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这一处理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城中村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开发需要达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注重社会公正和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等多方面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让城市中的中心地带变得更具人情味,同时也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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