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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土地等于征地吗?

283 2024-05-30 09:39 admin   手机版

一、统筹土地等于征地吗?

1、统筹土地意思是统一筹划用地指标等。

2、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3、因此统筹用地不等于征地。

二、2001年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你好,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所以,需要查询本地区的征地补偿文件。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免费咨询。

三、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归谁?

李景林与刘开口头约定转包刘开所承包的位于江林区居委会民丰组南侧 农用土地,承包期限自2011年3月至2020年,李景林分两次向刘开支付全 部承包金。随后李景林对该宗土地进行耕种,投入了不少人力、农资,种植 了棉花、大豆、玉米、红薯等农作物。

2012年2月,刘开所承包的土地中部分被征收,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 支付了青苗补偿费及其他相关补偿费用。刘开将被征收的土地包括青苗补偿 费在内的各项补偿费用领取,李景林找刘开索要,刘开以土地为其承包为由 予以拒绝,李景林因而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活动中,不论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还 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般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并非不签订书面合 同就是无效的合同。

而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承包人将土 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综合考虑,李景林和 刘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成立并且生效。

因此,李景林依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应当享有使用土地所获得 收益的权利。

该土地被征收后,有关部门对土地上的青苗予以补偿的补偿费

应当归种植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被告刘开领取该款没有法律依据,应将青苗 补偿费退还给李景林。

四、土地征地总费用怎么算?

1:土地征地包含如下总费用

2:(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3.5750万元每亩、园地和其他园地2.1450万元每亩、其他农用地包含林地、田坎、沟渠等和建设用地包含村庄、建制镇、风景及特殊用地等0.8580万元每亩(2)地面物包含建构筑物、青苗等补偿费。

3:如果有安排安置房还有奖励金和过渡费等。

五、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

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地过程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所给予的赔偿标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又有哪些解决思路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剖析。

一、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确定原则

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的确定原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平合理原则来制定。在制定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1. 以市场价格为基准。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应该能够反映土地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因此,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可以参考当地土地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合理补偿。
  • 2. 保障农民利益。在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确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3. 公平合理原则。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应该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能偏离公平正义的原则。
  • 4. 区域差异化。考虑到不同地区土地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应该对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进行区域差异化调整,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

二、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问题分析

当前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1. 赔偿标准不尽合理。目前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在一些地区存在过低或过高的情况,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
  2. 2. 农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在流转土地征地赔偿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导致农民赔偿不合理,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
  3. 3. 赔偿程序不透明。一些地方在流转土地征地赔偿程序中存在不透明现象,赔偿标准的制定过程缺乏公开、公正和透明,容易引发纠纷。
  4. 4. 赔偿方式单一。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方式都采取一次性款项支付,没有考虑到农民持续收益的需求。

三、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改进思路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 1. 统一标准和公开透明。建立统一的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明确各项指标和计算方法,并在执行过程中公开透明,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护。
  2. 2. 区域差异化调整。在制定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差异化需求,进行区域差异化调整。
  3. 3. 采取多元化赔偿方式。除了一次性款项支付外,还可以考虑采取分期支付、股权分红等方式,以满足农民持续收益的需求。
  4. 4.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流转土地征地赔偿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赔偿程序公正透明。

四、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的重要意义

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的制定和改进对于保障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1. 保障农民利益。合理确定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能够有效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合理的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能够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流转,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 3. 维护社会稳定。合理赔偿农民的经济损失,能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 4. 推动法治建设。严格依法制定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加强对赔偿程序和执行的监督,有助于推动法治建设。

综上所述,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的确定和改进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合理、公正、透明的流转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才能有效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六、2018征地修路有土地返还吗?

2018年征地修路是没有土地返还的,国家为了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助费及附着物补偿等。

如果你们农村经济组织,还有机动土地的话,是可以给你的。如果没有,就不能给你了。

七、征地补偿人口土地各占比例多少?

征地补偿费分三项列支,第一项为集体公积公益金;第二项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第三项为人口补偿费。三项分配比例分别占20%、40%、40%。

八、土地被政府征地建厂怎么要回?

这个是要不回的,耕地是被政府征收的,征收以后你与耕地就无利害关系,不能要回。但是如果确认政府征地违法,可以要求返还土地。

九、占用土地与征地什么区别?

二者之间的具体区别是:

(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的性质不一样。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十、城中村的土地性质如何界定?

小产权性质。

原因: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像这种城中村改造的房子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原则上不允许集体以外的人购买的,而且也不受法律的保护,这就是所谓的小产权.将来是拿不到房本的, 城中村是:当前我国城市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的良性发展,也不利于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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