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违拆除标准?
一、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两违”建筑的处置(1)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进行统筹规划、统一拆除或部分拆除;
(2)属于镇、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且“两违”建筑相对集中并已经形成整体村居的农村自建自用住房,应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改造;
(3)对确属危房改造、旧宅基地上翻建等村民违法建设住宅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对暂予保留、部分保留的建筑要补办相关手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XX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按照《XX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对属于城乡规划区范围外的违法建筑,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两违”建筑的处置(1)属于“四重点”、“六先拆”拆除对象,要制定年度拆除计划,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2)对确属自建自用的村民住宅建筑,可暂缓拆除,妥善过渡,分批分期逐步拆除;
(3)对符合相关政策及“一户一宅”原则的集中成片农村自建住房且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市国土、规划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规划,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两违怎么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因违章建筑大量存在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在法律实务中,由于立法的缺位和行政管理措施的不健全以及违章建筑事关当事人的根本经济利益等多方原因,使得如何更好地处理违章建筑问题显得至关重要。
一、违章建筑的认定
违章建筑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违章建筑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建筑物;二是违反《城乡规划法》,未获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建设单位在建造建筑物之前应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否则该建筑物构成违章建筑。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无论是以划拨方式还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都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此外,《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还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以,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未依法取得这些证件就建造的建筑物构成违章建筑。
综上,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均构成违章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
二、对违章建筑的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对没有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违章建筑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应当退还所占用的土地,但在退还时应区分两种情形,如果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章建筑并处罚款。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据此,对虽然取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获得规划许可或违反了规划许可的违章建筑,则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违章建造人停止建设,可以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的要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不能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的要限期拆除,如不能拆除则要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
总的来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至于具体作出何种行政处罚措施需要综合考虑违章建筑的性质及其产生的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
因为违章建筑往往涉及行政相对人的经济利益,是法律纠纷的高发区,所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损害,则这种损害应被尽可能地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不能给相对人造成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虽然赋予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作出处理决定的权力,但是法律没有规定上述行政机关具有违章建筑处罚的强制执行权,更没有规定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权。但《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赋予了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土地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亦明确了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该规定使相关行政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违章建筑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既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根本经济利益,也关系到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所以应谨慎对待,努力实现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三、两违指什么?
“两违”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指的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具体包括:
1.违反《土地管理法》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或超越批准权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占地行为,包括违法用地、违法占地、改变用地性质和用途或侵占农村集体用地、耕地、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
2.违反《城乡规划法》,在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城乡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或经过审批但不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
3.违反《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公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水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建(构)筑物的行为,包括:侵占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建设,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以及在堤防、护堤地、河滩地建设建(构)筑物和设施,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地面建筑物或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以及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四、两违执法文书范本及其应用指南
了解两违执法文书范本
两违执法是指对违反城乡规划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的执法方式。而两违执法文书则是执法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件,通常包括责令停工停业通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
常见的两违执法文书范本
以下是两违执法常用的文书范本:
- 责令停工停业通知:针对违反建设批准程序、擅自开工或者擅自继续施工的情况,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工程施工,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非法建设或者违法进行建设的情况,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合法合规标准。
-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嫌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两违执法文书的应用指南
使用两违执法文书时,需要遵循以下指南:
- 准确明确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在文书中应详细描述违法的具体事实,包括时间、地点、行为等相关细节,确保事实表述准确无误。
- 引用法律法规:在文书中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违规行为的依据和违规标准,加强执法的权威性和合理性。
- 切实明确整改要求:文书中应明确提出整改要求,要求违法责任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达到合法合规的要求。
- 保留证据材料:文书中应包含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后续执法过程中的查验和依据。
- 合法合规操作:执法人员在执行两违执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督促检查整改情况:执法部门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的有效进行。
通过运用两违执法文书,可以促使违法责任主体依法整改,维护城乡规划和建设领域的秩序和稳定。同时,两违执法文书的使用也能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权威性。
感谢您阅读��文,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对了解两违执法文书范本及其应用指南有所帮助!
五、如何成功拆违?拆违经验分享
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违建现象。违建不仅占用土地资源,影响城市规划,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拆违成为了当前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拆违目的
拆违的目的是为了恢复违法建筑背后的土地属性,保护城市规划红线的完整。拆违也是为了维护城市基本秩序和公共利益,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拆违成功经验分享
在进行拆违工作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经验。以下是一些成功拆违的经验分享:
- 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 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 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拆迁安置
-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拆迁工作不留死角
- 依法依规推进工作,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科学利用资源,实现拆迁后的土地合理开发
结语
成功拆违需要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在遵循规定、科学规划、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才能有效推进拆违工作,恢复城市的秩序和规划。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本文的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加了解拆违工作,同时也希望在城市管理中能够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和秩序。
六、什么叫两违行为?
“两违”所违的是法律和规定,即是违法与违规。两违是指一切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者某些部门制定的具体事项相关规定的行为。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违规是指违反了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准则。
另外,在实践中我们对于房屋建筑也有两违一说。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设的建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在乡村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
七、乡镇两违处罚办法?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乡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整治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整治范围和类型
本次整治的范围:从200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2000年1月1日以前发生至今未依法处理的一并列入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所称的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主要指以下五种类型:
1、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的;
2、超过批准面积或未按规划要求建房的;
3、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
4、未经批准擅自建造农家乐、来料加工、畜禽、水产养殖及其他生产经营性用房的;
5、其他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两违”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片和村干部务必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乡党委、乡政府的决策上来。乡党委、乡政府将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下设乡“两违”整治办公室,督促指导各行政村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工作片、行政村是“两违”整治的主体,负责“两违”整治现状调查,牵头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和“两违”具体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发挥职能,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3、大胆探索,严肃纪律。各行政村要立足本村实际,提出创新性工作方法,大胆探索,及时梳理“两违”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措施,探索出一条适合柏社实际,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两违”整治之路。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带头支持两违工作,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违章建筑;不准说不利于查处违法用地的话,不准做不利于查处违法用地的事,不准为违法用地人员说情、打招呼。对等待观望、行动迟缓、不认真组织查处的,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要严格实行问责制,责令限期整改。只有铁的纪律才能确保整治顺利推进。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党委、政府开展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整治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各村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真正让“两违”整治的各项政策举措家喻户晓,深入民心。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观念,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八、两违执法大队职责?
“两违”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土地、规划、建设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街道行政区域内用地、规划、建设的日常巡查
和监管;
三、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
五、受理群众投诉;
六、重大土地规划建设和房产交易违法案件及时向街道党委汇报
九、两违证明怎么写?
您好,两违证明是指证明某个人或者某个单位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进行了两项违法行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时间和地点: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准确时间和地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录像等。
2. 目击证人:提供目击者的证言,证明违法行为的发生。
3. 相关文书: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如警方立案调查的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 物证:如违法行为现场的相关物品,如违章停车车辆的照片、违法广告的传单等。
5. 其他证据:如违法行为涉及的人员、车辆或物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等。
在证明中,需要列出以上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以及证据与违法行为之间的联系和证明作用。最后,需要加盖证明人的签名和单位印章等。
十、安全两违指什么?
“两违”所违的是法律和规定,即是违法与违规。两违是指一切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者某些部门制定的具体事项相关规定的行为。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违规是指违反了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准则。
另外,在实践中我们对于房屋建筑也有两违一说。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设的建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在乡村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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